一、代表人物:赫胥與高佛森。
二、核心理論:犯罪是一群低自我控制者,在犯罪機會的促成下,以力量和詐欺來追求個人
自我利益的立即滿足行為。
三、犯罪性的特徵:屬於低自我控制,人無所謂的善惡之分,僅是追逐利益或不損害自己利
益而已。
四、內容:
(一)、犯罪和犯罪性二種概念分開:
1.犯罪是一個事件:在古典犯罪學理論中,犯罪者並無特殊傾向,只是在追尋快
樂避免痛苦而已,假如犯罪者能在犯罪前體認行為所帶來的懲罰,犯罪便會受
到控制。
2.特徵:
(1).大部分的犯罪都是輕微、損失少的,犯罪利益不多,對於犯罪無須做太多的
準備。
(2).犯罪發生之時空類似青少年的生活型態,而與成年人的生活型態大相逕庭。
3.犯罪發生之情況:
(1).日常生活理論:犯罪存在於我們日常生活當中,因為社會無時無刻在製造犯罪
機會。
(2).機會理論:主要在探討犯罪機會形成後,犯罪者透過理性思考而決定犯罪行為
是否進行。
(3).犯罪是不需要理性思考的,非專家也能決定。
(二)、犯罪性是一個人的特徵,其特徵如下:
1.低自我控制-係最大特徵。
2.持續不變。
(三)、低自我控制:
1.現在和此地取向。
2.缺乏勤勉、執著。
3.喜歡冒險、追求刺激。
4.缺乏技術和遠見。
5.自我為中心。
6.挫折容忍力低。
7.不穩定的人際關係。
(四)、低自我控制的來源:
1.家庭:
(1).育兒技術不健全。
(2).缺乏教養和訓練。
2.學校:
(1).學校社會化不良。
(2).學校與家庭聯繫不良。
四、問題行為症候群:主要探討低自我控制者和偏差行為,以及犯罪行為之間的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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