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5日 星期五

宅建士------宅地建物取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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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被友人嫌棄我的部落格都寫一些阿里不達的文章,
EX:去牛郎店的心得、關東關西夜店評比心得等等

重點是我也很用心的寫了很多實用的文章:遷入登記、VISA申請、銀行帳戶開通、日本職場生存之道......之類的啊!!
但是人氣最高的就是關東關西夜店評比嘛😂😂😂
這我真無可奈何,
總之,我會繼續這樣阿里不達、雙管齊下下去的!!
有好玩的體驗也會寫,實用的經驗也會分享給大家(雖然沒那麼多時間寫😂)
再請大家以後也多多指教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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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ways,回到我們的正題-「宅建士」,
相信在日本做房地產的朋友們對這個資格都不陌生,
全名為👉「宅地建物取引士

對日文稍有概念的人就知道,這個資格就是用在你要做有關土地或房屋相關生意時所需要的~
簡單來說就是類似台灣的「不動產經理人」,
一証在手機會無窮~~~有這張證照可以幹嘛呢?
👉自己可以開不動產公司
👉在日本做房地產交易時,「理論上」要由合格證照的人經手契約(包含說明契約內容+簽約)
另外,在日本,正常來說合法的房產公司裡每5人以上的從業員中就要有1人需要擁有此証照,
同理可証10人以上👉至少需要2人,所以越大的公司裡面需要越多員工有這張証照。
(當然很多公司沒有辦法比照辦理,就用借牌照的方式或是就違法經營拉~~~)

為什麼說CP值很高?
因為這個資格不只房地產業,金融業的工作也頗需要的!
所以其實在日本有蠻多主婦、大學生等閒閒沒事就會先考起來放拉~
以後要找工作的時候也是一個加分的武器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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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就要跟大家介紹一下有關這個資格的一些小資訊拉~
❗️什麼時候考試?
宅建士一年只考一次,考試約莫在10月中舉行。
❗️考什麼?
用比較大的項目來區分,宅建士的考試範圍包括

👉民法、宅建法、国土法、農地法、都市計画法、建築基準法、土地区画整理法、宅地造成等規制法、税法

乍看之下好像很多,但其實最大重點就是民法跟宅建法拉~
50題裡面民法相關的題目通常會有14題民法、20題宅建法、剩的16題才是其他的相關法律。
而且得分是有要領的,待會再跟大家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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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分合格?
考題總共有50題,錯一題扣一分,滿分50分。
每年的及格點不同,以當年的難易度及考生回答的正確率做調整。
去年比較難一點,合格點31分;相對的今年好像比較簡單(完全不覺得),合格點就拉高到35分。
點我看歷年合格分數&合格率👉http://ss-up.net/line.html
❗️合格率高嗎?
近年來合格率約落在15~17%左右,其實並不低,
跟律師法官那些考試比起來算高很多的拉~~~😂
❗️報名費要多少?
如果考試合格以後要登錄研習+拿到証照的費用可能要幾萬塊,
不過純報名考試的話只要7000 YEN!

多麼佛心的價格啊~飲み会一次的費用就可以得到進入國家考試的門票👍👍
還蠻划算的拉(前提當然是要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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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要跟大家分享一下我準備的心得~

我是在去年的年底考的,
去年四月我剛進到現在的公司,由於我們公司非~~~常~~~注重這個資格,
所以每年一定會讓還沒有的新入社員去補習,
一般來說自己到外面補習的話約莫要花20~30萬不等的費用,
但這個費用當然是讓公司出拉😁
我自己只負擔了11000 yen的教材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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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的頻率約是一個禮拜1~2次
1次3~4個小時左右。

禮拜一的課是固定的,6點下班以後6-9點就是痛苦的補習時間,
考試快接近時還有那種一整天13-21點的衝刺班😨😨😨😨😨😨😨
整天都坐在教室裡面真的會坐到生氣😐

沒辦法,誰叫我從國小三年級以後就再也沒有這麼認真唸書過,國中二年級以後就沒補習一直放蕩玩樂到現在😅😅😅
也沒經歷過那種考高中大學要天天念書到半夜的拼命唸書期,
一下要我這麼認真其實蠻痛苦的😅

正常來說只是去上課,我也不會這麼認真唸書

重點就是我們公司無所不用其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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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禮拜上課前必小考👉下次上課位置照小考成績排,愈優者愈前排的變態排列法
👉更變態的是每週考試成績都會寄給直屬上司們(換句話說大至部長小至課長都可以看到你的成績)
你收到的成績單當然不會只有你自己的成績,而是全班的成績!!!!
免費的最貴😂這句話真的沒錯
所以我每個禮拜除了上課時間以外,禮拜二固定下班以後還會念個兩小時,
周休兩天加起來至少也會念個8小時左右。
從五月開始補習到10月考試前,我就是過著不停唸書不停考試不停唸書不停考試,
無限循環的日子

相對來說我也貢獻了很多💵💵💵給星巴克或是我愛去的咖啡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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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連我們放暑假也有500題的暑假作業............我連回台灣都不敢怠慢😱
把講義跟習題整套搬回外婆家,乖乖的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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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要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唸書小撇步😎


一開始拿到講義,裡面寫的東西,就算我大學是日文系又來日本一年多,
真的就是跟鬼畫符一樣,看!不!懂!

我記得我第一堂課的時候,老師邊上課,我邊OS:「到底是在工殺小?????????」
而且雖然我是外國人,但全班幾乎都是日本人,老師當然也不會看在有外國人的份上就講比較慢或用中文解釋...........
我還馬上求救我臺大法律系的朋友,請他友情贊助我他的民法筆記
沒想到不看還行,越看越搞不懂了😂
因為其實考試範圍雖然有民法,但只有講到權利關係而已,
並不包含其他民法的範圍,所以臺大法律系朋友贊助我的筆記寫的太細反而只會讓我更露出???的表情(但還是跟他說聲謝謝)
後來我在前輩的建議之下,買了這種圖文並茂,整理成五顏六色重點的參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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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課本就像上圖一樣全部都是字😨誰受得了!

坦白說5月~8月,我都還蠻混的拉😐(前面講的好像自己很認真現在又說很混到底想怎樣lol)
該出去玩的不會少,該念的也會念,
但一進入考前倒數100天時,我真的是卯起來念!!!!!!!!


例如手寫10幾張的重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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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假日早起早餐配講義+習題跟筆記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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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雖然有不小心陷入美劇GRIMM裡面(真的是狂看到三更半夜!!!完全無法克制自己!!太精彩了啊阿啊啊沒辦法😂)
但後面有稍微拉回來一點點拉😄

現在要來跟大家講我的得分小技巧

因為我是一個蠻喜歡投機取巧的人👻
跟我們一起上課的其他同學,尤其是考前模擬考都考4X分那種超高分的怪物
聽說他們都已經把講義看過3遍、考古題也都做過2次以上了........

但這種事我根本做不出來啊!!!上面那種認真程度已經是我的極限😝
所以我的方式是👉找出你的得分區跟失分區+五問免除的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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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知識-「五問免除」是什麼?
五問免除為近年來推出的一個制度,如果你在考前事先去上兩天的課,
也通過第二天的測驗的話,那正式考試時第46-50題可以不用作答,並自動計算分數+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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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兩天上課的內容就是第46-50題的範圍拉,
所以等於你在考試前先解決這些題目,當天你就可以不用動腦也不用再花太多時間在這上面。
當然,五問免除這兩天課是要自己另外付錢去上的,
所以也有人說是花錢買分數😂😂😂
最後這五題其實難易度不高拉,也是有背就有分,
但我想把可以解決的部分就先解決掉~而且至少通過五問免除是100%可以拿到五分,所以我有去上五問免除:)
這樣我到時候把心力花在第1-45題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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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題回到得分區,
例如我的得分區就是民法跟宅建法,
通常大家都說得分難易度為宅建法>其它相關法律條文>民法
因為除了民法是靠判例跟邏輯,沒有一定的答案以外,
其他範圍的法律都是靠三個字-「背  多  分」
但我莫名其妙的對民法頗有慧根😝
宅建法也蠻好背,就唯獨國土法、都市計劃法、稅法那種數字一堆的我真的背不起來
完完全全就是我的大失分區啊!!!!10題我可以錯9題那種😐

所以我採的策略為
民法14 /16
宅建法17/20
五問免除5/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17+5=36

照例年成績,只要超過35分大概就是safe zone!

因此,我考前很努力的在檢視我在這些得分區範圍裡面寫錯的題型👉釐清概念👉重新整理腦內的記憶
建議大家可以把自己答錯的題型也整理起來,因為其實常常很多錯的地方考的都是同一種概念
只要概念對了,分數就有拉~~~~

另外,雖然我沒有把四本課本全部都念完,也沒有把講義附的考古題(照種類分的)寫完,
但是我有把歷年考古題+補習班給的模擬題庫全部寫過一次+認真review錯誤及解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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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都不知道有幾百題的題目,現在看都佩服自己當初為什麼會有這種毅力啊!!!!

還有考前一個月開始不吃牛肉+不喝酒的非人生活
另外這半年間我雖然有出去玩,也有回台灣,但很少去party或當匪類😎

頂多就跟老朋友喝喝小酒、聊聊天而已
快悶死了啊~~~~~~~半年沒有認識新朋友也沒有出去大玩!!!
反而促進我更要趕快考完它還要考過他的動力!

2016/10/16 考試
2016/11/30公佈成績+收到合格證書(而且那天還是假日,睡到一半郵差北北送來害我一臉睡眼惺忪樣,
一拿到又一個人在房間裡面激動得好想哭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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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只是通過考試,還沒去登錄成為真正的宅建士,
但拿到這個資格對這次轉職的幫助之大真的深深有感!
上一次轉職時就覺得自己真的只有語言還是不夠的,需要一個証照來讓自己在職場上更加分!
這次轉職戰果如下
投了5家👉面試5家👉拿到3個offer+1個second interview(明天!)+1個pending
幾乎是有投就有中的感覺😂😂😂
感謝老天爺,當然只有這張是不夠的,如果接下來有時間有機會的話,還可以考考FP(FINANCIAL PLANNER)
不過在那之前我現在要先搞定Ielts再說


✨結語:雖然這次投的工作都還是房地產相關產業居多,所以可能命中率也高,
不過我也有認識的朋友因為考到宅建,因此轉到金融業喔!
想在日本就職或是讓自己將來轉職有更多機會的朋友,不妨可以考慮一下把宅建考起來,
打開自己未來的康莊大道吧?


(我有預感下一篇文章可能又會隔很久才生得出來XDDDD)

來INSTAGRAM找我玩吧!👉 neuve842


(OMG這篇文章花了我快兩個半小時啊!!!!!!!拜託不要再說我都打一些阿里不達主題的文章了,你們最好給我用心看還有用力分享😁😁😁😁)

謝瑞龍法官畢業於文化法律系夜間部

謝瑞龍法官  為「世茂出版」的新書:『壓力鍋下的孩子』為文推薦。
謝瑞龍法官多年少年法庭經驗,本身有三個孩子,其中一人為情緒障礙的孩子。人生經歷豐富,謝法官的求學過程刻苦,值得效訪。以下全文轉貼謝法官的演講。

專題演講:『法律人生涯規劃系列講座—法官之路』
日期:中華民國95年4月17日下午七時
地點:中國文化大學大成館101教室
講座:台南地方法院刑事庭審判長 謝瑞龍法官

今天很高興能回到母校來,和大家談一談我求學的歷程。以前我在這裡讀書,根本沒想過,有一天我會回來這裡,分享我的求學歷程。我是民國七十八年進到文化法律系夜間部,當時的夜間部是設在吉林路的大夏館。誠如許教授講的,我是考上一些考試,不過我個人的求學歷程跟各位有點不同,所以應該讓我從小開始談起。
放牛班與學徒的中學生涯
我讀國小時,成績不是很好,從小在家裡就不受重視,所以國小畢業就到台中當學徒,工作兩個月以後,老闆問我:「你真的不讀國中了嗎?」,我跟他說:「有點想要讀,但是又有點不太敢讀。」因為父母叫我來學功夫學手藝,後來快要開學的時候我還是回去了,我的家鄉是嘉義縣溪口鄉,於是繼續就讀溪口國中。國中時是讀放牛班,因為沒有想到要升學,所以國中畢業第二天,我就到台北縣新莊學車床,學習車床十個月,又到苗栗去學習陶藝,學了兩個月後再到新竹去學習木工製造紅木彫刻傢俱,當了二年多的木工學徒出師,一直到國中畢業後三年,才有機會去讀新竹市光復中學補校商科,當時我根本沒有想過自己將來會讀大學,何況是讀法律系,好不容易離鄉背景半工半讀把三年的補校讀完,取得同等學歷結業證書後,就入伍當兵去了。
生命中最大的瓶頸—傘兵
當兵那段期間,我認為自己命運很慘,居然去當傘兵(空降部隊),現在的傘兵已改為志願分發,我是民國七十五年去當兵的,那時候當了傘兵,感覺自己蠻倒楣的,體格也不怎麼好,怎麼會當傘兵呢?只因為我當時沒有近視,視力很好,一邊是一點六、一邊是一點五。我生命中遇到最大的瓶頸,就是當傘兵,因為當兵兩年裡,我總共包了兩次白包,就是有兩個人跳傘死掉了,所以要包奠儀。好不容易,傘訓五次跳完了,都平安無事,但這兩年內可能還要參加一些演習,像是漢光演習我又跳了四次傘,當兵那兩年真不好過,家裡是種田的,也沒有什麼政商關係可以把我調到別的單位去或不用參加演習。
黎明乍現
在生命最困頓艱苦的時候,我發現那也是黎明的乍現、太陽光將要出來的時候。我是在那時初萌思考生命、前途的問題,因為我貪生怕死,很想好好的活著,但是跳傘讓人沒辦法掌握自己的命運,因為一不小心就會像那些跳傘死掉的人一樣,一命嗚呼,也就是生不由己,想要求生都不一定可以。我告訴自己,如果能順利退伍,要讓生命過的不一樣。在快要退伍的那半年,我去買一些教科書準備考大學,那時候大學還很難考,錄取率很低。買了一些教科書、參考書,如國文、歷史、地理、三民主義之類的,還可以自修,但英文、數學就不行了,我還買一本國中英文參考書,內容很淺顯、小小的一本可以放在口袋裡,在當兵時利用操練空檔背單字及文法。
半工半讀考大學
其實我的目標不是考大學,我甚至認為可以考上專科就可以了,因為我認為自己沒有能力可以考上大學。等到七十七年八月我退伍了,一樣離鄉背景在新竹從事木工,白天當木工晚上去補習,在補習班讀了大概半年,那段時間,發現自己好像稍有起色,感覺自己也不是很差。講一個額外的話題,在剛退伍的一個禮拜,我堂哥他們帶我去新竹竹東找一位盲人摸骨的算命師,算命師說我會考上大學,我自己根本沒有設定會考上大學,他怎麼說我會考上?因為那時候才剛補習,距隔年的七月一日的大學日間部聯考,有十個月,屆時我會不會去參加聯考都不確定。加上我身為長子,我爸爸一直要我趕快結婚,還說:「我有一點錢,你要不要去租個地方來開工廠。」還安排與我一些女孩子相親(眾笑),其中有些還只國小畢業的學歷。經我一番周旋後,我爸爸說明年七月我大學聯考如果沒有考上就結婚開工廠好了。
父親的最後通牒
所以我白天工作、晚上補習,整個生活其實都是靠自己安排,包括補習班的學費都先欠著,一直到二個多月後,我領了承攬工作的工錢後,才繳費。那時我領得七萬多元的工錢,平均一天可以賺近兩千元,在民國七十七年,一天可以賺兩千元是很不錯的收入。所以我堂哥就說:「就算讓你考上三專或大學,一天可以賺兩千元嗎?」我回說:「不可能」。但是既然準備參加聯考,就去試看看。就這樣,那一段時間,非常忙碌,也很累,早上六點多就起來工作,到(下午)五點半趕去補習班,補習班回來十點再讀書到凌晨一點多才休息,幾乎每天這樣子。半工半補習努力半年後,日漸有功,感覺有考取機會,在農歷過年後,就把工作辭掉,找一個地方專心讀書。
發奮讀書進文化
那是我補校同學父親新建成在新竹香山的一棟店鋪,不用租就直接借我使用,那一段時間,我真的拼了。白天到補習班的k書中心,晚上十點回居處後繼續讀到翌日凌晨三點半才休息,那棟新房子還沒裝熱水設備,我就洗冷水,冬天也是洗冷水澡,以激勵心志。這樣的日子持續半年,在當年七月考試,日間部當然沒有考上,不過夜間部居然考取了,不過拼了一年,數學考零分、英文只考三分,數學及英文的分數,實在令人蠻挫折的(眾笑),但我又發現,這其實跟跳傘是一樣的,因為它讓我沒有退路,只能往前衝,既然英文數學那麼差,至少法律應看的懂吧!進到法律系後發現,嗯!這些都是中文,還看的懂
,雖有英文,不過只有一科英美法導論(眾笑望惠峰老師),就想說,這一科只要六十分過了就好,只要能畢業就好了,那時就像是在茫茫大海中找到一根繩子或浮木一般,想把它牢牢抓住,因它是我往後的希望。

木工與大學生的變換
我們文化大學算是全國法律系的後段班,當時設法律系的學校只有七所,文化法律又是最後一個志願的學校,剛開始讀法律,完全沒有抱著可以考上法官或是律師的信心,只認為這是我人生的機會,而且是人生唯一的機會,因為父母依然逼我趕快結婚(眾笑),我只能靠自己自立更生,所以白天到板橋江子翠靠新店溪那邊的木工廠工作。白天工作只穿一條短褲,上半身打赤膊,那木工廠內空氣中彌漫木屑細末,工作時全身及頭髮上,不是黃色就是黑色的,因為那裡的木材有些是紅色的花黎木、暗紫色的紫檀木或黑色的黑檀木,都是很高級的木材。自己感慨「雞棲鳳凰食,牛馬同一棹」我白天在那邊工作,他們沒有把我當異類。但是我卻覺得白天雖然是木工,但到了晚上把頭髮撥一撥、身體洗一洗,又變成坐在教室裡的大學生,那種身分變換的感覺很微妙。在那種最困頓的時候,也是最激勵的時候,我這個人往往是這個樣子。
每日背五個法條奠下基礎
木工廠工作快一年,約在大學一年級要放暑假的時候,大概在六月間,我遇到許教授(惠峰老師),他是我的貴人,我整個人生契機都在他那裡產生微妙的變化(惠峰老師笑)。那一段時間,我一樣常讀到凌晨一、兩點才休息。就在木工廠工作那時候,想到一個方法,就是白天工作到中午十二點,休息到一點半才上工,就利用其中半小時背五個法條,我的民法總則是從哪裡背起來的。我是怎麼背條文的?就是把條文唸出來,我一條也不多唸,就五個條文,每天中午休息躺在工廠地板上拿著小六法念著條文,一直唸著,我的法律啟蒙就是從背法條累積而來的。在那邊工作十個月後,發現已經背到整部民法及刑法了,就這樣一直累積,那時候一年級的課程還沒有債總及刑總,只有民總及法緒,我幾乎都偷渡的先背,所以民法總則一百五十二條早就背熟來了,就是靠那一段時間每天午休躺在地板上背五個條文,晚上回租處後,繼續看一下條文,因為在木工廠工作時沒辦法思考,就直接記條文。那時完全沒有人可以指導,我告訴自己,法律條文都是中文字,可以先背起來。而背條文其實不是死記條文,是要舉一些生活上的例子去涵攝,記了以後還會忘記,因此就一而再,再而三的讀法條,每天累積累積,漸漸越來越熟悉,一年下來,無形中記了不少條文。
克服自卑感
我不知道自己在累積什麼?因為我是一個很自卑的人,我的自卑來自於農家子弟及講話時的台灣國語,剛開始讀法律,就有親戚說,像我這樣字不正腔不圓的,怎麼可能當律師或法官!自己也認為有道理,沒有錯啊!人家那些法官、律師說話一定都是京片子,我的口才怎麼去擔任這樣的法律工作,這個觀念一直存在。還好一年級時遇到一位老師,他的台灣國語比我更嚴重,聽說他也是嘉義人,當年在文化大學圖書館很認真準備國家考試,後來考上司法官,及律師榜首,當時律師是很難考的,錄取人數是個位數,那位老師,口齒那麼台灣國語,但律師業務依然做的很好,他曾擔任文化校友會的會長,我暗想他都可以將律師業務做的那麼好了,我幹嘛自卑?因之,我的自卑觀念到了一年級下學期就改過來了。
紮根讀書水到渠成
說到讀書,我是沒什麼遠大志向的人,一切就像是水到渠成般,包括現在當法官也一樣,我也沒有遠大目標,認為把眼前的事情做好就好了,以後會怎麼樣就怎麼樣,我的想法就麼簡單。七十九年五、六月間,我發現法院書記官考試,只要高中畢業就可以參加,想以補校結業的高職同等學歷文憑去報考,就辭掉木工廠工作。當時我租屋在三重一個頂樓加蓋的小房間,白天就到三重中正堂的圖書館讀書,不久就在這裡遇到許惠峰教授了。我是一個很卑微的人,但卻很受老天眷顧。
虛心求問遇貴人
會遇到他,是因為當時我整個讀書進度已經超前了,在準備書記官考試時,看戴東雄等合著的親屬法,不懂其中的論述,就在三重中正堂想找人詢問,在圖書館裡,座位上放一大本六法全書的都是學法律的,我看到有一個人走出圖書館來,身材跟我差不多,他帶著一付很深厚的眼鏡,那時候我還沒有近視。因為我親屬法看不懂,而且課本後面還有附判例,我怎麼想都想不通。所以我就跑去問他說:「你是不是讀法律的?」其實我知道他是,因為我早就瞄準目標了,我說要問他一個親屬法的問題,他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先問我說「你讀哪裡的?」我跟他說是讀文化夜間部法律系,他就說:「喔!文化的喔,那邊也有一個文化的,是你們的學長,名叫許惠峰。」後來才知道我問的那個人是台大的,他後來 在八十年應屆考取律師榜首、司法官第十名,報名台大、政大、中興、輔大四所研究所全都考上,當時我當然不知道他那麼厲害,只是像簽六合彩中頭彩一樣的讓我碰到了,就因為他與許教授是成功高中同學,過了幾天,許教授出現了,他就介紹許教授(許惠峰)讓我認識。其後得知我和許教授是嘉義同鄉,當然就人不親土親攀親帶故熟稔起來,機緣就是這麼巧妙。當時我詢問的那個人是台大法律系的王本源,我發現台大法律系的學生好認真!白天在學校唸書,沒課時就到圖書館讀書,每天都讀到圖書館九點關門才離開,連假日也不例外。我想,連台大的學生都這麼用功,那我們這種後段班學校又夜間部的學生不用功怎麼行呢?那時萌生『人一能之已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苟能此道者,雖愚必明,雖柔必強』的想法,若可以這樣,至少可以補不足的地方。
見賢思齊加倍用功
我的貴人就是指他們,人家都這麼認真,而我所讀的是文化夜間部法律系,不認真怎麼可以,所以就想拼了!拼了!於是我不再去工作了,那一年我跟爸說我要去考書記官,我爸說:「你趕快回來結婚比較實在了啦!」記得當時書記官考試在十月,那時大二才剛開學,我已經把民、刑法還有訴訟法都讀完了,而且我重視背條文,因為我認為自己比較笨,如果把條文背起來就偷偷贏他們了,我把自己當作是最笨的人。那個時候我有一些座右銘,像『鴨子划水』表面很自然,但是事實上雙腳很用力在水面下滑水,別人都沒察覺,但是當我到達目標,事後別人就會嚇一跳。事實上我的同學也不知道我白天那麼用功讀書,我真正用功讀書是辭掉木工廠的工作之後,從準備書記官考試開始,那年許教授也在準備考書記官,那時候他三年級,當年他考上了,而我只差錄取分數零點八分,雖差一點點,還是落榜。但是在隔年八月的普考戶政,我在無心插柳的情況下,才準備了三個禮拜,居然考取了。從那個時候起,我爸爸就發現,耶!孺子可教也。但是他還是逼著我趕快結婚(眾笑),他說你已經有工作了,要趕快結婚,當時普考錄取資格可以保留一年,我想繼續讀一點書,而且書記官考試也只差零點八分,雖然落榜也是全國第六十八名,因成績單角落有以鉛筆標示六十八,自我解讀是第六十八名,所以想再給自己一些時間讀書。


關鍵的一年
那一年其實也是關鍵,那時候沒日沒夜的讀書,印象中都讀到凌晨一、兩點的,要跟各位補充的是,所謂沒日沒夜的讀,是要很精進、很認真、不想睡覺的讀,若是發呆,發呆到三、四點也沒有用,一定要起那種奮發的心。我當時運氣好,遇到許教授他們,後來我們越讀越多人,成員中有台大、中興、輔大及東吳的,後來變成一群人,事實上我們一起讀書只持續一兩年而已。好處是說當讀書累了,可以到圖書館外聊天,聊讀書心得或是一些考試的、補習班的或是台大等出題老師的獨門暗器,大家一起來討論,我這個人比較笨,所以問題很多,大家提供各自解,彼此獲益就多了。
法學實力突飛猛進
那一段時間,我的法學程度提升很快,我覺得,真正認真讀法律,兩年就夠了,半年就可以有顯著的成長,大三時我發現,我程度有機會考上律師或是法官,不是說都沒有問題,但至少我知道律師應該沒有問題,因為我該讀的都讀光了。那時候有一些老師,課堂上會考問同學,像民訴的老師,每次他上課問問題,同學答不出來,但是我大都可以答的出來。到後來,老師有問題,同學就直接說『問謝瑞龍…』聽同學說,我沒來上課的時候,老師還會問謝瑞龍呢?所以後來我如果有事情不能來上課,都會先跟老師報告一聲。那個時候,讀書讀到有一種成就感,那種成就感來自於老師和同學的肯定,因為老師問的問題,不是課本有的,就是五南六法精編後面附的資料會有,我都早就讀過了。也有同學因某科段考分數比我高,以此而得意洋洋向家人炫耀。大三上學期,我已將大學全部法律課程都讀完了,所以那個時候我就開始讀每一科的爭議問題,如王澤鑑的民法爭議、蔡墩銘的刑法爭議問題,楊建華的民訴爭議…等,通通都讀完後,接著讀考古題,包括律師、司法官、研究所的考古題,讀完之後,再來就是讀補習班的重點整理。
重點摘要與整理
我讀書有一個習慣,為了把讀過的東西記下來,所以我就會用簡單的幾句話,把它寫在法條的相關位置。一般來講,我只會在相關法條上寫相關學說,有甲說、乙說、肯定說、否定說,然後我會在下面括號,例如林山田哪一本書的哪一頁,目的只是讓以後方便查閱。法律是社會科學,社會科學本身就是一種相對價值,所以立法者在修訂、增訂法條,只要二分之一的人同意,它本身就是一種多數決,不是全都放諸四海皆準、處之萬世不變的。法律是一直在修改,以符合社會的潮流,我想這些法律既然是相對價值,所以對於甲說或乙說,只要理解就好,只要知悉那些比較有名的出題教授主張的學說的大概就可以了,以免吃虧。但若考題出來,還是寫實務見解最穩,所以我在大三把所有的書都讀完了之後,我就做重點整理。整理一般來說,一本書只看一遍,不必看第二遍!看兩遍太多了,看一遍就要把這本書重點整理下來了,比如說刑法,不管褚劍宏、蔡墩銘或是林山田這些教授所寫的內容大致上相同,除了一些學說上的不同外,其他如構成要件、條文的解釋上,都是差不多的,所以那些東西不用去記,而是要記學者彼此不一樣的看法。我每看一本書就會記下爭議問題摘要,我是把它記在我的五南精編六法上,那個律師狀元王本源也使用這本工具書,我是學他的,我把那些不同爭點寫在那本法典所列法條的適當位置,甚至浮貼其上,所以書本只要讀一遍就好了。
倒吃甘蔗考上書記官研究所
我在二年級暑假過後又參加書記官考試,那一次錄取七十名,我的分數距最低錄取分數差零點六,是第七十八名,還是落榜了。因之前普考戶政錄取的關係,心情還算穩定,後來我普考資格保留一年也快屆至了,我想糟糕了,到底要不要去上班呢?但有得必有失嘛!後來想一想,我現在讀的正熱而已,至少將來書記官考試我應該會上吧,若考上了,畢業後還可以去當書記官,不用重操舊業當木工,被親友恥笑。所以就沒去任職,放棄普考錄取資格,我父母覺得很可惜,本來一個木工可以去當公務員,現在又沒有了,就像那個仙度麗娜的魔法沒有了,又變成灰姑娘了一般。那時候的心情,讓人更加奮發,發現自己更沒退路了,既然選擇不去工作,我只能往前衝!雖然那時三重戶政事務所還有缺、中永和好像也有缺,但是我沒去,這就是一種機會成本。後來,大三暑假後,真的考上書記官了,這次是第十九名,自己也覺得不錯了,心理很穩定,想說不管怎樣,畢業後還有頭路,至少我還能去當書記官,那一年的感覺像是在倒吃甘蔗,漸漸有收穫、收網的那種感覺,因為我已經把大學的課程包括什麼爭議問題、考古題都做完了。也是在那時被選為華岡青年,主要是因為我考上普考跟書記官,還有我大學的成績也不錯了啦,二年級以後,幾乎都是八十五分以上,是以第三名的成績畢業。本來想說研究所考不上了,所以我只有報名兩所,就是文化與東海,到後來居然研究所也被我考上了,主要是因為兩科很高分,就是民法八十九分、民訴九十二分,靠這兩科才上來的,所以說有倒吃甘蔗的感覺。
應屆考上律師
法律系畢業後,一邊讀法律研究所,同時準備國家考試,對於能否考上司法官我不是很有信心,加上經年累月的k書,把身體都累壞了,考司法官時從考場回來吃完便當才晚上六、七點,卻沒有體力讀書準備隔天的考試科目,直接躺平睡覺,隔天一早起來又跟讀書會的同學一起搭計程車到考試院的考場應試,由此我發現考試前的一個月真的要好好注意身體,不要像我這樣,考到連要去考試的力氣都沒有了,結果距錄取分數差了零點四分而落榜,翌年才考上。再過一個多月接著律師高考上場,我利用這段期間充分調整體能狀況,每天去跑步,律師高考時我的體能狀況已稍有改善,我是應屆考上的,我們那一年是錄取比較多,約五百多名,我是考第六十七名。我們平常雖努力讀書,但是體能是非常重要的,你們一定要在考試前調整好自己的體能,要常常去運動,讓體能保持最佳狀況,不要像我這樣,考司法官時整個人都垮了,真是為山九仞,功虧一潰。
讀書會引領成功
講到這裡,再跟各位聊聊讀書會,我們那個讀書會,總共考上七個律師、六個法官、五個研究所,當然我跟王本源是三榜,就是法官律師研究所都考上,這是我們讀書會努力的成果。準備考試期間,大家都是窮學生,我們幾乎都一起去吃自助餐,我大都點二十五元菜而已,只叫半碗飯,沒想到兩年的時間而已,大家都變成研究生、律師、司法官了,讀書會中沒有考上的大部分是後期才加入的,我們最初的那一批人,幾乎都考上了。許教授(惠峰老師)很厲害,他是畢業隔年就考上律師了,我跟許教授說,他從美國拿到博士學位回來文大教書,要帶你們組讀書會,尤其是以法服為基本單位。因為在民國八十三年,我擔任律師,並去三重調解委員會作法律服務,劉教授(振鯤老師)也同去,那時有一位學弟,一直追著我問問題,已經沒有民眾來問問題了,他還一直問我問題,那時候我覺得這個學弟真的很用功。我考上司法官之後,等碩士論文撰寫差不多了才去受訓,那個一直追著我問題的學弟,也應屆考上司法官,就跟我同期受訓,他在司法官訓練所問我:『學長你知不知道我是誰?』我當然知道他是文化的,因為自我介紹的時候有說。他就跟我說:『學長我就是在三重法服的時候一直追著你問問題,一直到你去騎機車要走了,還在問的那一個學弟啦!』我覺得後生可畏,後來聽說這個學弟,以前文大圖書館開門前,他很早就去排隊佔位置了,整天都泡在圖書館k書,他就是這樣子的一個人。

紮紮實實不投機
於此,我有一種感覺,就是真正能達成所設定的目標與理想的,都是吃苦過的人,像台大的王本源,他是悶悶的,讀書讀到沒有時間出去玩,我們讀文大的人,是大學聯考中考的比較差的哪一群,不要說資質如何,至少當時運氣比較差,因此我們應該更加倍的努力!還有一個例子,就是說我當法官以後,我住隔壁村的堂姊兒子,他讀嘉義中學時,我堂姐認為我在當法官蠻好的,所以希望他兒子讀法律系,他兒子就在快大學聯考時跟我說,『他想考法律系!』,我就跟他說『好啊!讀的時候很苦喔,不然你無法脫穎而出』。後來他考上東海法律系,我剛好有一本鄭玉波的民法總則就送給他。後來他每次從台中回來,都會帶一堆寫在筆記本上的問題來請教我,一直問、一直問,當然我也像剛剛所說的一樣,告訴他讀書方法與精神。
我認為自己是最笨的人,所以選擇最笨的方法。我告訴他不要投機取巧,要是投機取巧的話,別人基礎很紮實,你空空的不紮實,尤其是現在國家考試這麼競爭,你一投機取巧,除非運氣好,否則不容易脫穎而出的,我要他不要祈求運氣,而是要靠實力。一直到他大學三年級,我告訴他你不用再請教我了,因為法律學說推陳出新越來越細,你的問題我已經沒辦法回答了。我跟他爸爸媽媽說:『你兒子將來考律師或司法官應沒問題,至少律師一定會上』,他爸爸媽媽都不相信,後來在他大三暑假就考上書記官,也應屆考上東海法研所,今年他通過司法官考試了。他考取司法官前還有一個波折,他爸爸年紀還算年輕只五十幾歲而已,忽然中風,他媽媽跟他妹妹也出車禍,屋漏又逢連夜雨,禍不單行。我媽媽跟我說,我姪子對他爸爸說:「爸爸你不用煩惱,只要我考上律師司法官,家裡的經濟一定沒有問題!」他的心情是這樣子的,越挫越勇,難怪能成功。
吃得苦中苦
我發現這個人,他遇到這些困苦,居然還這麼堅強。所以我就對我堂姊說,你兒子一定沒有問題的!他後他真的考上了。我覺得,對於求學歷程,要能吃得苦中苦,才能衝得上來。如果一直過著安逸的生活,競爭力相對也就會比較削弱。又有一個例子,同樣那個時期,一個讀國立大學法律系的,他四年級時,家人帶他來問我如何準備考試,我告訴他我是怎麼讀、怎麼考,就如跟我堂姐兒子說的一樣,但他沒全心全力準備,後來去當法官助理,到目前還沒考取,很可惜。
團隊讀書彼此激勵
從這些例子來看,我覺得讀法律,只要好好的用功,不出一、兩年就可以看到成績了,半年基礎就穩了,約兩年,所有的學科就可以讀完了。就如剛剛我跟許老師與劉老師說到,我感覺讀書會就像一群鴿子在飛一樣,一群鴿子在天上飛,比較省力,但是如獨自一隻飛翔,是無法飛太高太遠的,也就是說氣流對於飛翔是有影響的,一群鴿子一起飛的時候,氣流滾動較大,飛起來會比較省力。我想讀書會應該也是這樣子,尤其我們文化,我個人受到讀書會的益處較多,所以我認為你們應該參加讀書會,不要單飛、要一起飛。組一個讀書會,我的看法是五到十個人比較適合,而且要定期討論法律問題。讀書會有一些人是來沽名釣譽的,那種插花的心態不好,應該每個人都很認真,你看著我、我看著你,大家一起提升,彼此激勵,這樣才有用!
讀書計劃
讀書也要有計畫,我認為讀書如果沒有計畫,感覺會像在打空包彈,浪費力氣、浪費時間。讀書要有計畫,如何計畫呢?例如在這半個月,要讀哪些書,或是說在這三個月要讀哪些書。你要一次計畫下來,計畫固然重要、實行更重要,去落實去看看,自己是否照計畫進度在做。像我以前讀書計畫是分成三段讀,早上、下午還有晚上,當然晚上要上夜間部的時間就不算進去,但是寒暑假就有比較多時間,像我暑假早上讀五十頁、下午讀五十頁、晚上也讀五十頁,當然中間會睡半小時甚至到兩個小時(眾笑),因為持續讀書會很累,很想睡覺,有時身體不舒服,但我總是盡量去達成目標。這樣五十頁五十頁的前進,
一本書花個八天、十天就可以讀完了。一本書讀過一遍就不要再讀了,除非你是一種一本書主義者者,但一本書主義,在我的認知,只是說法律科目中以一本書為主要,其他為次要,不是說一本書一直在讀,亦即遇到問題的時候,以那本書為準查閱而已,而不是一直去讀哪一本書,因為光讀一本書不夠,其他的爭議題、考古題、實務的見解等都一定要看。
參加考試
再來,要去接受各種考試,有些人會說,反正等我畢業後再來準備考試,如果有這種心態,等畢業了已經慢人家好幾年,因為人家早就開始準備了,所以一些可以考的考試,如普考、書記官、轉學考試等,大可去考,頂多像我這樣,考上了不要去報到任職。考上了至少也是一種榮譽,自己用不到也可以讓別人用,如我自己,讓我爸爸可以向親戚朋友誇耀說:『你看我兒子多麼棒!』就是說考上自己用不到,還可以給老爸用。(眾笑)
如何準備考試
我認為要儘可能參加任何考試,因為每一次考試都會逼著自己去準備,每一次準備都會有一些印象留著,就這樣一直歷鍊,過程中實力就會不斷提升。考試的計畫有所謂大圈圈和小圈圈,還有最小的圈圈,這計畫不只在我身上有用,在我太太身上也很適用,就是說我太太參加高考,那時距離考試只剩下四十幾天,我發現她毫無頭緒,就幫她擬了一個讀書計畫,讀書計畫是每天要讀多少進度,用資檢驗鞭策自己,到考試前幾天剛好把應讀的所有科目與進度完成,她也因此考上了。我所謂的大圈圈,小圈圈是這樣的(謝法官在白版上畫了三個同心圓),最外面的那個圈圈是平常在讀的,一般設定這圈是半年,中間這個圈圈是只剩下三個月的時候在讀的;最裡面那個圈圈則是最後一個月在讀的。
考前的衝刺
我讀書的經驗是考試前半年,一定要把所有計畫中的書及科目通通讀完,依我過去的
經驗,如依照計畫準備考試,幾乎都可接近錄取門檻,我通過的考試就如前面說的,其餘
未考上如高考法務或書記官,都只差零點幾分。這種情形是考題出來都會寫,只是會寫程
度深淺而已,至少可以沾到一點邊,如果那一題見解很熟悉,就可以將分數拉的很高,有
的時候某一題不太會做,但剛好有大略看過,分數應不會太低,拿個十分也好。但是考試
前半年要把所有的科目都讀完,像書記官考試就只有那幾科,比較容易讀完。考試前三個
月,要把所有的科目再讀完一遍,因為再過三個月就要考試了,所以要再讀一遍加深印象
。再來,只剩一個月又要把所有科目再讀完一遍,就會越看越快了。我所說的讀完一遍,
例如把所有科目考古題做完一遍,把所有科目重點整理讀完一遍。剩下最後一個月再看一
遍,例如有八科,你要分配好時間,三天讀一科或是一天讀三科都可以。我的作法是一天
三科並進,一科上午、一科下午,一科晚上,這樣子交互的讀下去。一直滾一直滾的唸下
去,事實上到最後一個月看那些重點整理也就夠了。我準備國家考試的經驗是這樣的,半
年前要讀完所有考試科目,如果在三個月前又讀完一遍,考上的機會就很大了。然後這三
個月你要再讀完一、二遍,那你考上的機會又更大了!還有謹記考前七天要熟記法條,並
要把身體狀況保持好。

「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黃金屋」
再來,我們讀法律我們的理想當然是淑世,讓這個社會更好,當然不管當司法官或教授或當律師等法律工作都是一樣的。法律的表徵就是正義,如法律規定是惡法就不是正義,這個惡法遲早會被立法委員被廢掉、不然也會被宣告違憲。學習法律除了伸張正義外,如有一天你考上了國家考試,對於你的生活,也有很大的保障。俗云「人生三大喜事,洞房花燭夜、他鄉遇故知、金榜題名時」以前我讀書常常在這樣寫「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黃金屋」,當時我是這樣告訴自己的,我覺得自己蠻僥倖的考上司法官,事實上在這個社會,這樣子的薪資是不錯的,律師的收入據我所知也很不錯的。至於顏如玉呢?就要等到考上後再結婚了,這與還沒考上就結婚,擇偶條件當然不一樣,因為屆時身價會跟你的對象成等值,這是一定的,尤其是在司法官訓練所的時候,更是炙手可熱,剛分發到法院來時,一定很多人問你結婚了沒,沒有的話幫你介紹,這個社會就是這麼現實。我們雖一時比別人差,但是那沒關係,只要夠努力,那些在你前面的人有一天會被你追過,在你上面的人,有一天也可能在你下面。這一切都要看我們自己,想要的是什麼?當你想要的時候,只要契而不捨地努力,每一個人都有成功的機會!我的資質那麼差、也不聰明,都可以考的上,何況是在座的各位。
越冷越開花
在求學這一段時間,我們要好好做學生的本分,在這邊所學的法律,等到畢業了,就要到社會上去跟人家考試競爭,若說不參加考試,直接就業,把法律學的好的人,能調停解決紛爭,必然會受到同事的敬重,至少將來比較不會受到挫折。我認為法律人不要當溫室的花朵,要當那種凌霜雪才會越冷越開花的梅花,尤其是我們文化人,有很多學長在社會上表現的很好。我跟許教授說,我希望把能文化這個招牌擦亮一點,讓人認為說讀文化法律系也不錯,至少在全國法律系所裡面,剛剛劉老師給我看的資料共有三十六個系所,我讀大學時全國才只七所大學有法律系,目前我們至少要保持在七名內,我想有大家的共同努力,這個目標應該是沒有問題的吧!我就講到這裡了,希望我自身的例子對各位能有所勉勵,謝謝。

發問時間:
Q1:請問謝法官你們當初在組讀書會的時候,讀書會的運行方式是有固定的討論議題,或是就讀書讀一讀有問題,然後大家來討論這樣的方式?
謝法官:
我是有聽過有固定討論一定的問題與進度這種方式的讀書會,但是我們沒有這樣子做,因為我們來自不同的學校,台大、中興、東吳…,除了東海沒有外,幾乎所有都有了,所以我們沒有這樣做。你們現在在學校讀書因為有老師帶,最好還有一定的進度跟範圍。
我記得我在我們學校組讀書會的時候,那時候也有讀書會,像許兆慶、林政佑、方柏勳、曾馨嫻等,他們都是高我一屆。在此之前,我一年級的時候,是呂偉誠跟李海龍他們,那時他剛考上律師及司法官,尤其是李海龍…
惠峰老師:
偉誠他好像我大三,他研二還是研三,還有那個李海龍他們考上的時候我剛好三年級,可以的話你三升四去考書記官,如果你考的上,那你之後一兩年你律師司法官一定考得上,不然也指日可待,應該都是這樣,我們那時候文化三升四考書記官大概都會上一個或兩個,那時候只有兩班嘛,那一兩個考得上的,下次一定考上研究所然後就是律師司法官,就好像是一個順序這樣下來。剛剛謝法官說兆慶那些人都是我的下一屆,很多都是雙榜。那時候很多法服的學長都會畢業或是畢業一兩年就考上,所以會帶成一種風氣,那時候會看著學長那樣讀,就像剛剛說的我那那高中同學一樣,我們那時候讀書讀到圖書館關門我們還在想說要去哪裡轉戰,轉戰到有開的圖書館,不是說圖書館放假我們跟著放假,所以剛剛謝法官說讀書其實蠻苦的,十年寒窗無人問,如果沒有十年至少像剛剛說的也要兩年培養實力。我敢這樣說如果你認真讀書讀個三年,你就一定會考的上。

謝法官:
我常常會這樣說,你要努力到別人都不知道,比如說我們讀書會讀到九點回家後,我回家後是會繼續讀到凌晨一、兩點。
惠峰老師:
這我可以作證,我不知道他那麼用功喔。(眾笑)圖書館讀完回去我就吃宵夜看電視,我都不知道他那麼用功,還有我今天才知道,他大一的時候就把所有的東西都唸完了,他今天講我才知道。我是大三開始才開始去圖書館開始用功,他認識我們的時候,剛好是我們最用功的時候。
謝法官:
剛剛都說苦的,我講一點甜的好了,許教授他很早就考上了,後來我們這一群人不是律師就是司法官,我們常到他家或王本源家去吃火鍋、買一些食物及啤酒聚餐。許教授比較早有車子,會載我們到處去玩。我的感覺是我們共苦過、在同甘的時候,感覺真的很好。
法律人要謙虛一點,再舉一個例子,就是那個律師狀元王本源,他之前已經是司法官第十名、研究所也已經考上四所,在考律師的時候跟我說:「瑞龍,你來板橋國中來幫我陪考。」那時候我不想去陪考,他說考試時希望有人幫忙買便當及看書包,因為考三天啊,我跟他說天氣太熱了,我不要去陪考。後來考完放榜,他居然不敢去保成看榜單,他看到很多人擠在那邊看榜單,怕落榜,不敢往前看榜,他就走下樓來,搭公車到考試院去看榜,到那邊才發現他居然是第一名,是榜首。考的那麼好的人,都怕自己會落榜了,我想如果我有去幫他陪考的話,那說不定榜首我還可以沾一點邊(眾笑),但是我要告訴各位的是,你看那麼認真的人,還是很孤獨的,在那時真是這樣「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

法研所畢業律師探討律師執業飽和問題

每年 3 月、4 月是學測放榜後,各校高中生推甄的熱門時期,3 月 25 日,大部分的大學推甄第一階段篩選結果都在這天出爐,每個有通過第一階段的高中生,莫不戰戰兢兢地準備第二階段的面試。如果有要以法律系為志向,或者未來志業依舊模糊但不排斥法律系的學生,筆者身為一個法律系畢業的學生,對於這幾年的觀察可以分享一下心得。
13年前,楊智傑教授出版《千萬別來唸法律》一書,批評國考制度的扭曲以及國考主導法律系研究與教學的取向(包括學生的上課率隨著考季而變化、期刊文章為考試而服務、課程為國家考試而開、獨門暗器等等現象),相當一針見血,但時到今日法律這個行業的生態基本上又產生更多的變化了。
對法律系畢業生而言,如果不考慮轉行到另一專業領域去,絕大多數學生的志向是針對律師與公務人員(尤其是司法官)汲汲營營地努力念書考取 (這樣的比例至少在前段法律系大學內高達9成以上)。對於法律系就業的嚮往,大部分是立基在司法官與律師的高薪想像上。可是,對律師而言,這已經是過去式了;至於司法官,基本上雖然仍是高薪(從事幾年的司法官職業基本上就可以繳完房屋頭期款買房了),但是名額緊縮不少(以2014年為例,1年僅錄取54位司法官)。
連動著台灣的經濟情勢,以及司法改革不彰的情況下,國內的律師行業基本上是相當慘烈的。姑且不論律師錄取率的逐年放寬(現在已經達到1年900位以上,以2014年為例是915個),案源的「不成長」跟律師的競爭已經達到相當可怕的程度。如以台北市而言,基本上台北市律師的工時都高到嚇人,晚上8、9 點下班是常態,而在一些大所甚至是加班到凌晨12點到3點也不少見,而隔天依然是8點半到9點半到辦公室。這是因為客戶、司法或行政機關的文件需求,以及律師所承辦業務很少能夠找到適合的職務代理情況下,責任制是不得不然的(否則逾越任何的司法期間,都會招致不可回復的後果)。但是,為什麼不多聘一些律師呢?關鍵點是在於「案源的『不成長』」。
法律人前輩們,無論是律師實務界或是學界,基本上把「法律」做得太小了。基本上如果以我國多如牛毛的法規命令,對於各式各樣的生活事實都必須訂出一套規範來的話,應該不缺法律人才方是。因為無論在具體的訴訟案件、非訟事件、研究計畫、法律草案擬訂等等,理論上都應該涉及到法律問題。可是,從我國學界的不長進開始,我們都很習慣用傳統四大法 (民刑公商)支配性地理解任何新興的法律問題,但不知不覺因為就自我畫限,而不注重新興法律問題所涉及到的專業知識,導致法律的業務愈做愈小。
這樣的現象,在學界上舉個最近很紅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問題,一般法律學者只會重視各階段行為的定性(例如下架是不是行政處分、切結書是不是附款)、各食品相關行政命令的授權明確性、有沒有妥善的行政程序、受害大眾有無請求下架的訴訟權能、有無違反比例原則等等。但對於管制手段如何設計,甚至是管制對象到底是什麼,在法學界的討論聲音卻極少。舉例而言,對於安全但不真實的食品(例如說草莓布丁沒有草莓,只有很多化學添加物,但都在容許劑量範圍上)如何去管制?或是食物的來源如何控管(例如說用非常噁心的原料,但最終產品仍在安全範圍內),這些問題鮮少在法律界的論述內出現,幾乎都拱手讓給公衛、食品衛生專家去了。
也就是說,基本上我們對於政策的想像過少,而法律學者的訓練只會搬外國法去證成其論述的正當性,但是在釋義學的說文解字上,欠缺理論基礎。到最後,很多人會想與其要找法律學者立法,還不如找個翻譯社把外國法典翻一翻可能比較省錢。我們很多重要法案,例如政府最近的研究計畫,關於放射性廢棄物(核廢料)最終處置整體策略、行動寬頻業務的相關管制規範、電業自由化、能源稅或碳稅的規劃這些新興問題,基本上法律人的比重相當稀少。
至於在律師實務上,如暫且先擱置非訟業務不論,以訴訟律師而言,基本上絕大多數純法律背景律師還是只能謹守傳統的民刑商業務(甚至在金融業務上,能處理的律師還是少數),對於工程、醫療、公共衛生、稅務訴訟等,純法律背景律師的重要性大幅地降低,多半都仰靠其他領域跨法律的律師接走了。尤其在最大宗的稅務行政訴訟上,會計師比律師實用太多了。
再者,訴訟最重要就是「認事」及「用法」,「用法」上法官根本不會聽律師的法律見解,都是自己心中有成見的,做司法實務的人都知道,基本上法官天威難測。而「認事」上,幾乎都全權拱手讓給專業鑑定。更不用講,我國司法制度基本上已經沉淪到不行,訴訟時程過長以外,更多的是法官跟檢察官的濫權而無法監督(當法官任意在法庭上曲解律師的話,書記官不敢違逆法官,而無法聲請法庭錄音時,你又能奈他何?行政法院偏袒行政機關、民事法院偏袒保險公司之類的傳聞亦不少見)。
因為純法律背景的律師很少自己跨領域,我們可以聽過很多其他領域跨法律,但我們很少聽到純法律人跨其他領域的。法律人把自己的市場做小了。也因此,我國法律學的發展,也是相當落後的,鮮少看到國考科目以外的法律論述探討。
在過往律師稀少的時候,放棄其他領域案件而拱手讓人的傳統民刑事訴訟市場下,當然還可以活得很快樂。但當律師逐年增加時,新進律師沒有能力去打開其他專業領域的訴訟/非訟市場時,基本上只會愈來愈辛苦,而對未來愈來愈沒有希望。
當講工程法的對工程一點基礎理解都沒有、講稅法的不知會計、講生醫法的不懂生物醫學、講職業安全衛生法的不懂公共衛生時,我們能期待一般的法律人可以做出多少妥善的法律管制規劃呢?
奉勸各位學弟妹們,我會建議如果要念法律,你一定要跨領域,甚至你應該先培養其他領域的專長之後,再來念法律。不然,還是不要墮入這個不長進的學門。
(作者為律師,法研所畢業 )

法條競合

刑法之競合論-法條競合

1. 意義

一行為實現數個構成要件,只侵害一個法益。

2. 性質

(1) 屬於法律選擇適用:法律單數(評價一罪)。
(2) 法益同一性:數構成要件保護相同法益。
(3) 類型:
     A. 特別關係:兩罪名有邏輯包含關係。如殺人罪與殺害直系尊親屬罪。或如強制罪與強盜罪。
     B. 補充關係:法條立於補充關係。如遺棄罪與殺人罪(危險與實害)。
     C. 吸收關係:
         兩罪有伴隨關係。如強制罪與強制性交罪。實務上認為刑法上所謂犯罪行為之吸收關係,係指其
         低度行為為高度行為所吸收。例如: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罪」及第217條「偽造盜用
         印章印文罪」競合者,只論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一個行為雖然同時觸犯刑法上數條罪名(數則法條),但各法條所保護的都是相同的法益,因為一個行為只能被評價一次,因此只能從數法條中選一條論罪[1]。遇到法條競合時,又分為特別關係、補充關係與吸收關係[2]。「補充關係」,適用條件為「基本法優於補充法」,侵害狀態較嚴重的規定為基本法,侵害狀態較輕微的規定為補充法,若適用基本法就能評價到犯罪行為的範圍,就不會再另外適用補充法,因此實務見解[3]提到補充關係時,會使用「論以較重之○○罪」來判決。


  最高法院88年度台非字第21號刑事判決:「刑法上所謂法條競合,係指一行為侵害一法益而符合數法條所定犯罪構成要件,觸犯數罪名,因該數罪名所保護者為同一法益,禁止為雙重評價,故僅能適用一法條論罪,而排除其他法條之適用。」

法條競合(法規競合)之意義    法條競合者,乃行為人以單一之犯意,實施一個犯罪行為,發生一個犯罪結果,本應成立一個犯罪,但由於有數個刑罰法條對該犯罪為重複的規定,外觀上遂發生 符合數個刑罰法條的情況,其實,此等法條相互排斥,依其中一個法條的適用,當然排斥其他法條適用之謂,亦即法院於論罪科刑時,只能就競合之各法條中選擇適 用其一者,又稱「法規競合」或「法規單數」。於罪數之分類上,其乃單純一罪。 法條競合之適用原則   

一、特別關係:一 定的刑罰法規,對其他法規處於特別關係時,依特別規定優於普通規定的原則,此時僅適用特別規定,內有兩種情況:一為普通刑法和特別刑法的關係,例如普通刑 法上之竊盜罪(刑三二O)與森林法上之竊盜罪(森五十)是。二為普通刑法本身上的特別關係,例如刑法上普通殺人罪(刑二七一)與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是(刑 二七二),一律適用後法,亦即適用特別規定。   

二、補充關係:基本的法條與其補充的法條競合時,依基本規定優於補充規定的原則,只應受基本規定的支配,例如刑法第三二八條(強盜罪)為基本規定,而刑法第三O四條強制罪則為補充規定是。   

三、吸收關係:乃一犯罪事實之內涵,當然包含另一犯罪事實之內涵者,則後者已包含於前者,故為前者所吸收。吸收之情形如下:    
(一)實害行為吸收危險行為。例如行為人以加害生命恐嚇他人,而該當於恐嚇罪(刑三 O五),其後,果真將他人殺害,則又該當於殺人罪(刑二七一),此時僅論以殺人罪即為已足。    (二)高度行為吸收低度行為,例如既遂罪吸收陰謀、預備、未遂罪。在共犯則正犯吸收從犯、教唆犯,教唆犯吸收從犯。又重行為吸收輕行為,例如偽造貨幣行為吸收行使偽造貨幣行為。    (三)必然附隨行為之吸收。例如偽造文書、有價証券罪吸收偽造印章、印文罪(刑二一O 、二一一、二一七、二O一等)。又如強制性交罪(刑二二一)吸收強制罪(刑三O四)等是。   四、擇一關係:不 得兩立的兩個刑罰規定,只能適用其一,而排斥他者,例如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的行為之背信罪(刑三四二),與意圖為自己不法所 有,侵占自己持有他人財物之侵占罪(刑三三..

政大韓文推甄面試問題


2012面試方式:個人一次面試
場地安排:  道藩樓2樓
面試問題:
1.為何以政大作為第一志願
2.你說你關心韓國現勢,請說最近發生哪些事
3.韓國與台灣政治與經濟的比較
4.從哪裡取的韓國新聞
5.小四到哪學韓文?動機?
6.覺得學習韓文哪方面最難
7.未來想學韓文從事?
8.做(韓式石鍋拌飯),小論文的動機?資料來源?
9.一分鐘說服四位委員錄取你
10.萬一沒有錄取你,指考是否會再填本系

準備備審資料的建議事項:
教授會先看過你的備審資料,但感覺不是很熟悉,所以當天回答問題可以自己講出來,至於內容要誠實重點式的寫
  
面試當天注意事項:
1.四位教授只有一為一直笑,其他三位都扮黑臉,他們只是想認識你而已,你們都會很認真的聽你回答,至從中反問你問題,以輕鬆但不隨便的方式回答,盡量表現出你對該系的和動機,要不時的微笑加油

2011面試方式:
  個人一次面試
面試問題:
1.列舉所知的國際事件,哪個印象最深刻?為什麼?
2.問電影的內容(自傳中有提到的電影),再問有關印度的新聞(與電影有關)
3.對本系的課程哪些最有興趣?
4.將來要如何應用?
 過來人的叮嚀:
 自傳內容要熟悉
 小論文先找考古題練習
 注意國際新聞及事物





 二.歷年曾出現的小論文題目

小論文方式:
封閉式,與學科考試相同,考生現場作答,並不得參考任何書籍
  
小論文題目:
1.(引述兩則新聞)大剛為「政府與企業常要求電視等媒體隱匿實情或負面報導,導致韓國某商業��體員工集體罷工」請陳述你的看法(600字)
  
參加甄選入學的心理準備:
韓文系每年筆試小論文題目都不盡相同,範圍無法控制,也不見得與韓國有絕對的關係,所以不用特別準備,但平常高中做文表達能立很重要



三.如果沒接觸過韓文或是初學者程度建議報考嗎?


沒什麼不能報考的

並不像日文系那樣會考筆試會話或短句

只是你要有你很充分的理由去說服教授

就像很多會去讀日文系的,都幾乎會去自學日文

日文程度甚至去考檢定也可以過個N4 N5

所以他們就有很好的動機甚至有自己的日文自介



我不是政大韓文系的,但大概可以告訴你備審方向

關於政大韓文的知識可能要請真正的在校生告訴你




備審方面力求的是重點清楚和圖文排列整齊乾淨

並不是顏色豐富,況且今年統一用電子檔

檔案大小不能超過10MB,所以你也無法色彩繽紛


平均一個教授看一份備審的時間不會超過3分鐘

有的根本隨便翻一翻就開始問問題了

甚至是直接從你的自我介紹裡提問

但大多是從自傳裡問你問題

所以說你寫什麼能讓教授一眼就看到重點很重要

看起來比較滿的資料多少有表現效果

但如果真的要從人群中脫穎而出

備審的就很重要了,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

讓教授發現你就是他們想要的人\


記住 一個重要與科系相關的活動經驗,抵過十個阿貓阿狗的幹部社團

再者你也可以自己鋪陳重點引導教授問你問題


外文的話你可以說說你曾經跟外國人交流過之類

當然前提是有啦...可以說明對話經過,有沒有遇到聽不懂的片語,然後感想

像我以前上第二外語

就有學生在西門町遇到日本人問路,然後有簡單的交流

結果中途遇到聽不懂的問題,最後打去問日語老師,當然交流很順利

這就是一個很棒的故事啊...你可以自己想

把它弄成一個小主題,教授會針對這個問你

因為你是真的親身經歷,當然你會說的比較有把握

當然最好不要瞎掰,教授不是傻子,可能看出來你胡亂瞎掰




在自我介紹特質描述的部分

建議你舉出一個真實例子或故事

比起單純的文字敘述跟舉一個例子效果差很多

兩個都傳達同樣性質的人

如果你能用更生動的方式讓人記得是最棒的

故事總是比理論更讓人印象深刻

人的大腦有負責記憶故事的區域,生動的畫面會被記憶下來

所以特殊的經歷或故事會比空泛的特質描述更好



如果問到你剛好不會的科系深入知識

不需要慌,更不要回答我不知道,然後就沉默

你只要回答你有準備的部分就好


你可以轉移話題 "教授不好意思,關於這個問題我沒有涉略,


但我對XXXX有一些了解,它是在說..."

懂得把戰場轉移到自己手上很重要

通常會出深度問題的教授,不過是想嚇嚇你看你的臨場反應罷了

面試 "最主要" 不是要考你對這個科系懂多少
而是要看你的個性.

臨場反應.思考邏輯等等

換句話說教授並不期待你真的能回答出來

當然如果可以會更棒,如果不行就回答你準備好的部分即可


面試基本上80%會問你自傳上的問題

剩下的20%可能考該科系的知識

面試"最主要"不是要考你對這個科系懂多少

而是要看你的個性.臨場反應.思考邏輯等等

所以幾乎都會從自傳上找事情問你,也可能跟你閒聊,從中了解你


至於問該科系的知識,比較少但還是有可能

教授會想知道你對該科系了解多少?

你有沒有認真去找過資料,面對你未來四年要學的東西?

你怎麼證明你讀這個科系的動機?

是真的想讀?還是隨便填隨便想上?


不過會問的也都是表層知識,不會真的問得很艱深,畢竟是新生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401220

2019年7月4日 星期四

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

公告版位
如果有發現文章內容格式跑掉,請通知我,感謝!



La belleza complace los ojos, la dulzura encadena el alma. 

外表的美只能取悅於人的眼睛,而內在的美卻能感染人的靈魂。_伏爾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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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屆考題

http://onlinetest2.slhs.tp.edu.tw/test2/main/download.asp?examid=best4


*應考歷程是廢話的前言,趕時間可直接略過。
<應考歷程>
今年102第一梯次,順利取得就業服務乙級證照。 
就業服務乙級是唯一國家級認可有關於人資方面的證照,會想要考就是因為對人資有興趣,希望這張證照對於日後想從事的工作有加分效果。

有這張證照的實際用處>>>  找從事派遣人力的公司易錄取且有證照會加薪(尤其是處理聘雇外勞的派遣公司最缺人),因為依「就業服務法」,民間設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事就業服務業務,應備置一定資格及數額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就是指要有這張證照)。若是不想在這類公司上班,應徵一般企業的人資職務在履歷上也有加分效果。


可在短時間考上普遍錄取率不到5%的考試是有訣竅的-會教的老師與良好的工具。“六天”是指我有看書的天數,實際上我是有去上課的,勞工大學開的課程,但我跟大部分學生一樣,上完課就再也沒翻過課本,沒複習更無預習,一直到考試前三天才認真的看書,最後總複習時老師從頭帶到尾哪些是重點,哪些要背,哪些可能會怎麼出題,因為很怕大家都喊難的術科會沒過,於是拼命練習術科考古題與被考古題的重點想說學科普遍都可以輕鬆過關,就無特別注意,輕敵的結果就是敗在學科,不過事出必有因,會沒過的原因就是自己沒有把握住本該答對的題目。

關於課程,如果您是在職勞工(有保勞保/農保/就保,其中任一項)可以報名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開的課程,找人力資源方面或勞工方面的課程,雖然不是針對就業服務乙級證照開的課,但是內容相關,上過課也有助於理解勞工法令,看書有疑問也可以直接請教老師。 或是找找 勞工大學的課程 ,符合資格條件都有政府補助課程費用,很划算。

另外也有私人協會有開針對此證照考試的課程,費用在八千到一萬多左右,可自行參酌經濟狀況決定。

我不是一次就考取,共考了兩次,第一次考過了大家普遍都慘敗的術科,學科卻不滿60分未通過。
第一次準備時我花了整整三天看書,過了術科,第二次準備我又花了三天看書,過了學科。六天是指我唸書的時間。

<考試心態> 經過兩次考試,建議大家抱著一次就要過的決心,因為在不同時間又要重頭準備一次考試是花時間花錢又勞心的事。
<考試配分> 學科、術科,滿分都是100分,只要過了60分就算及格。學科一題是1.25分,共80題。所以80題裡面只要對48題以上,就可以及格。看似標準不高,卻也有點難度,因為就服的涵蓋範圍很大,出題的老師專業各有不同,所以會有很多題目是你不曾在課本上學到的。像我第2次考試時,我就有25題是完全沒讀過或是沒把握的題目。如果我25題都錯,自己該對的題目又錯,那就很容易失敗。
一定要把握住可以把握的題目,就是指你課本裡面有學過的、考古題曾經出過的、最新的勞動就業狀態(指最新的基本時薪與基本月薪多少這種題目)。學科最喜歡出細節題,像是數字、天數、罰緩,ex:提出解雇計畫出要在解雇前"60日"前提出。

<推薦用書>    張秋蘭老師的 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完全指導手冊(附學術科歷屆試題)
目前已出到第四版 

就業服務乙級技術技能檢定完全指導手冊(第四版)(附學術科歷屆試題) (書本資料from博客來)

 作者: 張秋蘭  
  • 20150601065802640_9321_300  

推薦理由: 針對就服乙級設計的書、每篇章節後有練習例題、將以往有考過的概念納入書本作為補充概念、依考試重要程度不同程度畫上星號、已附法條不須另買勞工法典、附有歷屆試題含解答。(但如有準備一本專門的勞工法典對於考試是更好的)
我上課的老師就是書本的作者,張老師用淺顯易懂的話教導學生,所以吸收頗佳,同班的許多同學是一次考就過了。如我前面所說的,考試範圍非常廣闊,所以會有許多題目是課本裡面沒有的喔,這時考試的策略是:  要把握自己應該要會的題目! 也就是課本裡面有教的!只要該會的題目沒有錯太多,不會的題目剛好猜對幾題,大概能安全過關!除了讀書,可在閒暇時間多看看與勞工經濟相關議題、台灣勞工季刊就業安全半年刊台灣勞工簡訊(後面兩個可訂電子報),有些題目也都會從這裡出。
近兩年 103 104,勞工法令大修了很多,務必多加注意新修法內容,勿再背舊法內容。

<推薦網站>這個網站內可以做模擬試題,也可下載歷屆試題,多練試題有助於通過考試。
http://onlinetest2.slhs.tp.edu.tw/bestcontent.asp?examid=best4#
螢幕快照 2015-07-24 下午8.22.24  


<一定要會的>
勞基法(含施行細則)、性別工作平等法(含施行細則)、
就業保險法(含施行細則)、就業服務法(含施行細則)、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這幾個是必定要摸熟的,沒有摸熟幾乎不用考了。

<老是搞不清楚的>
有三個是大家常常因為法條太複雜而放棄的,如下
1.勞資爭議處理法
2.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3.與外國人有關的法令 (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等等)

老是搞不清楚哪些是權利事項、甚麼事調整事項,仲裁、調解、裁決也弄不清楚甚麼情況才可用。
到底解雇多少人才叫大量解僱,解雇計畫書的內容是甚麼,要通知甚麼人,要在幾天前提出,此法對勞工有提供甚麼保障
尤其以外國人那裏最複雜!!!  偏偏外國人相關的題目出的不少,所以一定要搞清楚有分幾類外國人,外國人要符合甚麼資格才可聘僱、聘僱進來後要提出甚麼資料和怎麼管理。

只有背起來不叫做懂,當別人問你時,你可以馬上回答且答得有條理,那才叫做完全會了。

有時會考罰金多少,但背得住罰則是不太可能的事,畢竟人腦非等同電腦阿!!!但推薦一個小技巧,罰則通常都會有一個級距,比如10-30萬、30-50萬,不同法的罰則級距稍有不同,隨著情事重大,罰金也會提高,於是你可以直接背級距,看到題目後依情節輕重判斷罰則。

念書時把書上的數字等細節圈起來,不一定要完全背起來,但須依稀有印象,考前需再瀏覽一遍加深印象。考前一定要做考古題,做考古題是幫助熟悉考試方式、出題方式、釐清觀念,今年的考題跟以前比起來變化頗大,有可能是因為大批換了出題老師,以前的題目會有一定比例是考古題,今年的沒有出幾題考古題。

<應考訣竅>
以下教大家應考訣竅
一、依序先寫自己會的題目,不會的先跳過。
二、第二輪針對那些不會的題目作答。把不會的題目計算後寫在右上角,如25/80。以了解自己可能會錯的題數。
      猜題方式可以
      1.依自己的第一直覺哪個是答案  (除非非常確定原選項目錯誤,否則就不要再改答案)
      2.選特別奇怪、特別長或是相對特別普通的選項
      3.以上皆是、以上皆非  有可能是答案
      4.選項旁又有()附註的,大部分就是答案。
三、全部選項填完後就開始填答案卡
四、全部再對一次題目與答案和答案卡是否吻合,以及思考是否有些選項要變更。

學科的作答時間相當充裕,所以不用趕。術科就是背而已,考前把重點條文再背一次,例如終止勞動契約的預告期間、大量解僱的人數等,這門科目的知識用語和法律條文皆是一般人可以讀懂的,準備考試可以自修。 希望對準備考試的人有點幫助!!!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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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術

我親自治療及痊癒腸躁症      王勤毅 起因:有一週,我連續7天做了家庭簡單裝潢,由於忙碌,所以每天午餐吃炸雞腿,每天晚餐吃炸雞排,七天後,工作完成。 症狀出現了:我便血了,進食後胃痛,十二指腸翻攪,過度頻繁排便,而且一天大便六次,腸胃消化與蠕動紊亂,一次只有拉一點點,有一半的...